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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639章

刑部认为,两兄弟杀人行凶夺财,二人都应该判死。

案子交到大理寺,大理寺却认为,虽然人是弟弟杀的,但弟弟是听从主谋哥哥的吩咐才去杀的人。

所以弟弟不应该判死,刺配就行,但作为主谋的哥哥得判死刑。

除了大理寺,中书还得过一手核准死刑,然后给皇帝勾决。

案子到了中书省,却又变成了另一个样子。

中书省认为,哥哥虽然是主谋,但弟弟完全可以不用杀人就能把东西抢走。

所以哥哥说杀了快走,是当时嫌弟弟动作太慢而说的气话。

毕竟他们之前是没有案底的,第一次做案自然是会紧张,二人也不是那种真正的十恶不赦的强盗。

中书省觉得,弟弟杀人行为是自主行为,哥哥不应该为弟弟的行为负责,但人毕竟是死了。

趋于同案同犯原则,所以应该是将弟弟判死,哥哥刺配流放。

不管是大理寺还是中书省,一定都要留下一个活口的原因是,朝廷律法里还有一条明文规定。

那就是单人犯法判死罪,都按正常来判。

但若是两兄弟犯法,且家里再无没有其它家庭成员的情况下,还不能全给杀了。

其中一个刺配就行,至少得活一个,得给人家留下一条血脉。

于是乎,中书省把案子就给退回了大理寺,根本不批。

余讽没进大理寺之前,大理寺大多数人包括大理寺卿周书礼在内的都是混子。

得过且过谁也不得罪。

于是大理寺又把案子给退回刑部去了。

刑部谷方孝夫一看案子又给退回来了,他也不着急,随手又退回给了地方衙门,让地方衙门重新去判。

地方推官觉得自己这么判没有问题,改都不改,直接又递送上去了。

这样又一层层回到中书省那里。

中书省再一次看见这案子的时候已经一年过去了。

那些官吏看到卷宗里还是上一次的内容,他们就很是生气,又给退了回去。

于是,大理寺、刑部、地方衙门又重复了以上的内容。

这几次的来往,三年就这么过去了!

厉舒才是真没办法分辨这里面到底谁对谁错,所以干脆就把奏疏递给了刘永铭。

刘永铭见着这份案子的奏疏自然得笑话那些官员一番了。

刘永铭笑道:“知道为何曹相把这本奏疏放在第一本来处置么?”

厉舒才看了看曹岳,回过头来傻傻地摇了摇头。

刘永铭乐道:“因为这一道是中书上的,中书与内阁又是曹相管着的。曹相想趁着在父皇不在的时间,让我把这道奏疏按中书的意见给批了。所以这一份会是第一份!知道为何这件简单的案子会拖这么久么?”

厉舒才又摇了摇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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